更新时间:2022.09.16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 1、行为人必
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抢夺罪属于刑事犯罪案件。我国《刑法》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抢夺罪的加重情节如下: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罪会怎么处罚有四种情形: 1、犯此罪,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此罪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1、行为人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进行抢夺的。若抢夺走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2、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用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是故意的,其目的就
抢夺罪的加重情节如下: 一、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二、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抢夺罪的判定标准如下: 1、对象要求,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乘客不备,出人意料,公开行使财产有形力,使他人无法抗拒,获得大量财产;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16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抢夺罪量刑的标准如下: 1、达到大量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起点可以在拘役范围内确定; 2、达到巨额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范围内确定量刑起点; 3、如果数额特别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量刑起点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