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男女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一方或者双方在结婚时被胁迫、被欺诈; 2、一方或者双方有重婚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
可以离婚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且法定情形出现的,必须由一方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才能准予离婚。
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协议离婚不被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
职工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的情形包括: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并且不扣工资; 3.工作一到十年的职工,请了2个月以上的病假; 4.工作十到二十年的职工,请了3个月以上的病假; 5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
符合假离婚的情况有以下: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
鉴于认定工伤的一个原则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所以大致举例以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但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
被起诉离婚可以不去,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
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 3、犯罪嫌疑人被赦免的; 4、不符合告诉程序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依法不应追责的情形。
刑事自诉案件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不予受理: 1、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2、被告人死亡的;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4、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的; 5、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6、经人民
申请工伤认定不受理的情形如下: 1、工伤认定未提交充分资料,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不予受理; 2、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劳动监察不予受理的情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争议的事项。 2.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或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 3.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的事项。 4.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已经超过2年。
消费投诉不受理的情形包括: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经营者之间的争议;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