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以下情形不得离婚: 1、男方不得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 2、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必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
《民法典》规定法院不受理离婚的情形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起诉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 1、起诉离婚的期限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以下这些: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
十级工伤的鉴定情形有: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3.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4.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5.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1、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 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4、法定终局裁决行为; 5、刑事司法行为; 6、行政调解行为与法定行政仲裁行为; 7、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约定不起诉的;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情形等。
下列情形消费投诉不予受理: 1、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2、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3、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4、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5、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针对起诉的规定,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1、没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或者送达地址等,无法确定被告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2、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无法根据其请求进行判决,所以法院应当不予受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没有明确的被告信息,或者送达地址等,无法确定被告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2、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者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无法根据其请求进行判决,所以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3、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不予受理。
具有下列情况的债权让与即成立: 1、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了转让协议; 2、债权人转让的是合法有效的、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 3、债权人及时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