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1、民间借贷的利息支付的前提在于双方事先有没有就是否有息借款达成书面上或者是口头上的一致约定,如果没有,一致视为无息借款。 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
未写明利率的借条也没有进行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自出借人主张还款之日 (二)个人借款约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四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没写清楚利率的借条利息的计算方式: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借条中没有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因为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进行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条没约定利息的,应当认定没有利息。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因此,没有约定利息的欠条,在主张还款的时候不能主张利息,即便是主张了利息,法院也会驳回请求。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主张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要约定利息,则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