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撤销行政许可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惩戒行为。对实施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制裁性行政行为,对承受惩戒的主体来说是一种惩罚性的行政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从事经营类的买卖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不按照规定经营就会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吊销执照或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一种,不是行政强制
食品安全法吊销许可证一般是五年。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
地方性法规不可以吊销许可证。地方性法规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的实施只能由企业登记部门进行,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违反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应由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
许可证的种类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等。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如下几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而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