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一般没有提前的规定,拖后不超过一个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
子公司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子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应当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不是必须,不续签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将需要提前的时间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可以和以下员工签订劳务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公司内退人员;其他。其他情形下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给签空白劳动合同可以匿名向劳动部门投诉,也拒绝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要求企业尽快发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核对企业填写内容,发现与自己的待遇不一致时,立刻要求更改。
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与员工签劳动合同。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主要看是否具备营业执照,有则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没有则需要总公司
需要。 1、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2、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公司的分支机构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是可以与职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员工企业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想跳槽且企业想除名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2、违约金的合法合理性: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