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滥伐林木罪的主体就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滥伐林木罪在客观上就表现为行为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情形,要求行为人有故意的意思表示。
滥伐林木罪是指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任意采伐单位拥有或者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自留山区的森林,情节严重的罪行。滥伐林木罪既遂量刑一般
立案标准为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滥发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滥伐是指缺乏林木采伐许可证、有证但任意采伐、超出许可范围采伐等。有关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对滥发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滥伐林木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一)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二)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既遂的具体量刑标准为:行为人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
盗伐林木数量在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的,属于盗伐林木罪中数量较大的情形,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伐数量在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的达到数量巨大的标准,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如下: 1、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2、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 3、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在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
量刑标准包括: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