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之日起,或者是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进行认定。
退休员工享受工伤保险的方式为: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之日起或者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并且一般情况下,用人单
自由职业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不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职工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期间,;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残疾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等。
服刑人员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
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在于签订劳动合同与否,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 四、十五条之规定的,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
劳动者如果要享受工伤待遇的,需要由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等依法去申报工伤,在认定为工伤之后,则可以携带医疗费等缴费单据材料等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