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两者的性质不同。无效合同从性质上说虽然合同存在,但是任何一方在没有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仲裁之前,都是无效的。两者的法律后果各有所不同。无效合同因为从开始就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也就不能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从法律后果上来看具有同一性。但两者也存在区别: 1.从内容上来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可撤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撤销权人丧失了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是一样的。无效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法律效力的合同;而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合同的撤销权与无效有以下联系:合同被撤销后,合同失去了法律效力,成为了无效合同。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可撤销合同是指存在瑕疵,相关人员可以对该合同行使撤销权的合同。无效合同,则是因为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违法等原因自始无效的合同。二者的区别为: 1、原因不同; 2、法律效力不同; 3、认定启动程序不同。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 1、在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 2、在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时,该合同自始无效。
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是:第一、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第二、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第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无效合同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可撤销合同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期限限制不同,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撤销权人丧失了
第一,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而且是确定的绝对的无效,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不过是不确定的有效。 第二、无效合同的无效是当然无效,任何人都可作出意思表示来主张或认定其无效,而可撤销合同要成为确定的无效,必须是有权人作出撤销合同的意思表示。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效合同无需撤销,具体程序如下: 1、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起诉,确认该合同无效; 2、合同确认无效后,一般会自始至终对当事人没有法律效力。无效或者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