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股东虚假出资的情形有: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入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3、投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但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4、土地使用
股东虚假出资应该采取以下办法解决:依法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虚假出资的的后果是需要承担补足出资额和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虚假出资对股东资格没有影响。但是会影响股东的利润分配权,因为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按照实缴比例分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就是足额出资。
股东虚假出资的对外民事责任,即是对债权人所承担的责任。严格意义地讲,股东如实出资是要保证公司责任财产的充实、充裕,增强交易相对人与之交易的预见性。如果公司在经营中不能清偿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
股东虚假出资有以下表现: 1、未交付、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 2、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股东虚假出资的其他表现形式。
股东虚假出资的涉嫌虚假出资罪,情节严重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若是有股东虚假出资,其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在一般的情况下,对行为人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若其行为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还应当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帐、对帐单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对验资,将款项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