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的方法有: 1、保留必要遗产后清偿债务。 2、继承人使用遗产清偿债务。 3、受遗赠人使用遗赠清偿债务。 4、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比例使用遗产和遗赠清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
有下列方法: 1.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遗产。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从遗产中清算出遗产债务,并将清算出的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在遗产有剩余的情况下,继承人可根据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分配剩余遗产。 2.先分割遗产
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被继承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中还未履行的债务; 2、被继承人未缴纳的税款; 3、被继承人因侵权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债务; 4、其他的债务。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进行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先由债权人提出清偿债务的请求;然后确定继承人;再由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最后剩余的财产归继承人所有,或者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可以自愿清偿超过部分或者不予清偿。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就合同义务转移来说,又包含着两种形态: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合同义务全部转让,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
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下来的,它包括财产的权利和财产义务两个方面。当继承人表示接受遗产时,就意味着他不仅取得了被继承人生前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而且同时又承担了被继承人生前所负担的财产义务。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应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几个继承人接受遗产,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遗产的份额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法律规定有继承权的人如下: 1、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权男女平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法律对于继承人作出了如下相关的规定: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在一种约定继承遗产的人。
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有以下要求: 1、限定继承原则。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人不仅要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也要承受被继承人所留的债务,但是偿还债务和缴纳税款以实际继承所得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