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监护人的人如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
监护人的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被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
离婚时的债务规定如下: 1、离婚时,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2、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农村承包经营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其他金融活动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 3、
有偿陪侍的法律规定如下: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1、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的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被继承人的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所以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
第三人代为清偿债务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以及第五百八十条的规定。具体内容为第三人对债务人不履行的债务具有合法利益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的清偿规则,以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另一方请求第三人替代履行规则。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继承人都只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