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4
拆迁协议效力无效的判定方法是什么拆迁协议的无效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所达成的拆迁协议因其不符合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后,该协议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束力。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
申请拆迁协议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无效的拆迁协议,不能强拆。 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4方面: 1、作出强制拆迁决定的主体必须是人民法院,其他主体无权作出强制拆迁决定; 2、拆迁人已经履行补偿安置义务,包括: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或进行产权置换方式进行补偿; 3、被拆迁人
1、协议双方身份出现法定无效的情形 由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辨别自身行为的能力,所以拆迁方与其签订的拆迁协议,全部无效。在拆迁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在法定手续不齐全的情形下与被拆迁人
可以适用以下几种情况来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的: 1、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该协议的主体一方不是法定的拆迁主体。(如拆迁指挥部、无委托关系的主体等) 3、提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所签订的拆
1、协议当事人没有缔约资格;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3、协议违背公序良俗; 4、协议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
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无效的情形: 1.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者没被追认无效。 2.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的。 3.被拆迁人应当是被拆除房屋及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按现行的拆迁执行情况来看,拆迁协议上谁签字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般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因为拆迁协议只有所有权人签字后才有效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针对被征收的房屋拆迁时,一般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好之后,双方应该需要签订有关的拆迁补偿协议,但针对拆迁补偿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我国的法律是没有强制要求的,一般交由当事人决定是否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