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夫妻离婚之后的任何时间内都是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的。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备案,或者是办理公证手续,那么就可以直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如果对于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了争议的,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
离婚协议在签订之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可以做出更改的,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就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来履行。这个时候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第一种途径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第二种途径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可以更改,但是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法定的情形。原定的抚养费数额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在这种情形下,子女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由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因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犯罪
离婚协议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但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我国《民法典》规定,但是对于订立离婚协议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少分或不分。离婚后,
离婚协议财产分配是否可以反悔,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定。离婚协议在民政局见领取离婚证后才生效。民法典出台后,规定了30天冷静期,自民政局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后,双方都没有反悔,才能再
离婚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一旦当事人之间发生了纠纷,无论是财产分割纠纷还是子女抚养纠纷,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会发挥更高的证明效力。根据民法典,法律并不强制当事人要求公证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就是指在登记离
分居满两年并不能自动离婚。我国从来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和结婚一样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分居满两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一方面要证明双方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民法典上认定分居两年构成感情破裂中的分居行为,必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造成的分居才行,
签了离婚协议书,不算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本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会核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是否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有了妥善安排,查明符合离婚条件,
没有离婚协议书,当然不能登记离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登记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必须事先达成书面离婚协议书。书面离婚协议书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诞下的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只有达成了一致的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和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夫妻双方都认为这段婚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了,双方是可以选择自愿离婚的。对于双方自愿离婚的协议书在起草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必须表达清楚是双方自愿离婚。第二,夫妻在这段婚姻关系中两人的共同财产或者债务的分配应该表明处理方式。第三,需表达
有关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当然可以办理公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就算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协议的公证,只要双方没有正式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换句话说,离婚协议的公证只是让此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而不能解除婚姻关系。当事人只能通
协议离婚后,可以重新分配财产。离婚后,只要一方出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那么可以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