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债权债务清收风险有: 1、清收过程中支付大量的额外费用。 2、资产情况查实复杂。 3、容易错失清收时机。 4、不能正确识别专业性和合法性给债务纠纷。
当事人因为债务提起诉讼的风险具体有: 1、被告不明确的; 2、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 3、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不按时出庭,按撤诉处理的风险等。
债权保全的风险: 1.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决不能执行; 2.过度申请财产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保全措施不完备,导致财产保全失败; 4.在保全后的法定期间内因未起诉而终止财产保全的,触发赔偿诉讼。
替他人债务担保的法律风险: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替人做债务担保的风险为,债务人无力还债时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风险。我国《担保法》规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债权凭证一般适用的规则有: 一、当事人自愿申领原则。我国强制执行法采取的是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除特殊情形外,一般以当事人申请执行为启动执行程序的必要条件。 二、执行适格准入原则。 三、执行内容限制原则。即要求颁发债权凭证案件的
(一)企业外部环境引起的债务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业保护主义引发的债务风险。 2、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 (二)企业自身管理不善引发的债务风险: 1、订立合同时的失过。 2、履行合同中的欠缺。 3、请求权行使的懈怠。
1.不规范解除合同导致的法律风险; 2.劳务派遣适用的法律风险; 3.被派遣劳动者致人损害和自身收到损害的责任承担风险; 4.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
债务担保人的风险为债务人无力还债时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风险。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债务的承担形式如下: 1、连带保证。是指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2、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
担保贷款的风险如下: 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 2、贷款抵押审查不力的风险。 3、签约与抵押登记的风险。 4、贷后抵押管理中的风险。 5、抵押权行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