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专利侵权诉讼中止的意思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针对原告的专利向有关机关提起无效宣告的程序,为了等待无效程序的结果而向法院请求中止专利侵权诉讼。如果原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那么原告就会丧失权力基础,由此专利侵权诉讼就没有必要再继续进行下去。当
如果侵犯了相邻权的话,则需要给对方进行适当的赔偿,赔偿的数额,要根据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定。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要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风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
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包括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首先,全面覆盖原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它指的是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具备专利权利要求的每一项特征,缺一不可。在全面覆盖原则下,如果被诉侵权产品或方法所拥有的特征,甚至多于专利权利人的产品所拥有的
专利被侵权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处理办法如下: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
专利侵权是知识产权纠纷之中常见的情况,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具体而言,其起算点如下: 1、如果是发明专利的权利人在请求侵权人,支付公布发明专利申请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具体规定了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分为以下情况:首先,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其次,若是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应当按照侵权人因实施侵权行为所获利润进行计算。最后,若是所得利润也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
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进行确定,可按照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为了生产经营,而对产品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等的行为,由该产品制造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清楚制造地的,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销售地的法院受理。 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 2、排除妨碍,该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3、消除危险,是指
专利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 1、发明专利主要是指,发明人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解决技术的方案,也可以是一种构思;
商标侵权最低赔偿如下: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认定的标准和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可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侵权人按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来计算
专利交年费如下:1、第1到第3年:600元每年;第4到第6年:900元每年;第7到第8年:1200元每年;第9到第10年:2000每年;2、费减备案手续合格:第1到第3年:90元每年;第4到第6年:135元每年;第7到第8年:180元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