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监视居住不一定意味着案情小。在特定情形下就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
监视居住不是判刑,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监视居住后可能还会坐牢。 1、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 2、被监视居住后,如果被告人经审理后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可能仍必须坐牢。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被监视居住后,如果被告人经审理后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可能仍必须坐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为了严格监督被监视居住的人遵守上述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视;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 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时间为最长六个月,到期后必须解除或者变更为其它的强制措施,只有撤销案件,或者经司法机关判决、不起诉才等于结案,才能没事
监视居住解除后还有事吗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犯罪的,会被解除监视居住的,就没有事;如果只是因为监视居住的期限已满,需要采取其他措施的,还有事,还需要继续侦查。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解除监视居住不代表撤案了。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还是会判刑的。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然要判处刑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法院会判处刑罚。
如果符合判刑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后还是可能会逮捕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