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字,特殊情况下只能由第一助手书写,并由手术者签名,绝对禁止由未参加手术的医师书写或签字。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
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并签字,特殊情况下只能由第一助手书写,并由手术者签名,绝对禁止由未参加手术的医师书写或签字。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
工伤误工费一般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由侵权人支付,用人单位不需要再支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X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X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不能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X相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即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辅助器械的费用,从工伤
第二次手术的误工费由侵权人负责。第二次手术也属于误工期间,因此由此引起的误工费赔偿由侵权人进行赔偿,一般也是根据误工收入和误工时间进行计算的。除此之外,医药费也是侵权人赔偿。
第二次手术的误工费由侵权人负责。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
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22条之规定,手术记录是指手术者书写的反映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中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应当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名。 因此应当特别注意手术记录原则上应由手术者书写
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工伤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一般参照人身损害的规定办理。
工伤鉴定费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在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