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因不归责中介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没有履行的可以收取中介费。中介费是一种费用,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解除已付首付的房子的买卖合同: 1、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 当事人违约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收取中介费; 2.中介未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 3.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
解除房屋中介合同要以下条件: 1、房屋中介合同的当事人达成一致,解除合同; 2、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发生;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中介费能不能退,要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中介促成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非中介原因最终交易失败,中介有权不退或退少量中介费; 第二种;中介未促成交易,无权收取中介费,但可收取适当劳务费; 第三种:中介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但因中介原因最终
按照大多数人购买二手房的情况来看,二手房的中介费大多是由买家来支付的,当然这也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具体由谁支付也要看买卖双方的协商。其实主要还是看谁主动找到谁,情况不同结果也就不同,如果是业主急于卖掉房屋,当然也可以要求由业主来支付中介费,如
房屋中介是居间合同,所谓居间合同是指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也就是所只有在
买房合同解除不会影响中介费的收取,中介费主要依据是中介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
未付房款能否解除合同,要看情况: 1、如果全款房不想要了是因为房屋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交付后,经核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且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居住,或者是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或擅自抵押给第三人的情况下
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的,一般不会退还中介费。根据法律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但是如果是因为中介原因导致需要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退还中介费。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