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试用期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期限的一部分。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下列方法维权: 1、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2、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请求公司按照每月工资的二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合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试用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等。
公司试用期签合同,并且签的是正规的劳动合同,而不是试用期合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需要自用工之日起签订,即使是在试用期,也属于用工期,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依法辞退。但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应当提供当时招聘时对外公布的录用条件(或者内部签好协议明确要求的录用条件)以及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