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民事诉讼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其中视听资料是指在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等载体上所存储或记录的声音或图像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108条内容是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的证据有: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1.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3.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作证的相关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对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物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电子数据;勘验笔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第一百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可以作为案件佐证的证据的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有下列种类:1.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图画或符号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2.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存在、外形、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材料。视听材料是指录音、录像、电影胶卷、传真资料、计算机数据和资料等。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包括: 1、原告起诉或被告反诉均应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3、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书面阐明其意见; 4、审判过程中经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