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
不是辞职就可以拿到工伤赔偿。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者才能拿到工伤赔偿。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
有。失业金的领取需要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
1、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根据工伤程序,享受工伤医疗费; 3、享受工伤津贴; 4、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 5、残疾的或者死亡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不辞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劳动者被认定为五到十级伤残的,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由用人支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等。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职工发生死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
因工受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下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付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赔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和职工应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辞职不影响工伤赔偿,离职的工伤赔偿的算法: 1、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而离职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按照该省的规定来算。
可以的。被收监执行的,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职工被判刑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非出现《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才可以停止享受原工伤保险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