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违反甲类或者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罚为: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
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既遂,一般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的刑法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究:第一、导致甲、乙、丙类传染病传播,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且严重影响生活;第二、采取防治措施后,没做好防治工作,或采取防治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灾情加重;第三、隐瞒、缓报、谎报疫情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刑事责任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过失的心态。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刑事责任,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隐瞒、缓报、谎报疫情,致使传染范围扩大或灾情加重; 2、导致甲、乙、丙类传染病传播,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且严重影响生活; 3、采取防治措施后,没做好防治工作,或采取防治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灾情加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犯罪构成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传染病防治秩序和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义务;客观方面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它在客观方而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需以下犯罪构成: 1、侵犯了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行为人从事传染病防治却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 3、行为人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