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破产清算债权的清偿顺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清偿其他的社保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承担: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
公司法企业需要清算依据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六条。前述法律规定,公司因待定事由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
房屋的产权时间是永久的,其土地使用权年限则以房产证上的记载为准。 在一般情形下,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七十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破产债权主要有: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公司破产清算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清算责任、债务清偿责任、财产混同时的无限连带责任、清算资料缺失的侵权赔偿责任、逾期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瑕疵清算的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私分公司资产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
公司破产债权不会消灭。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
破产清算不算是债权消灭。 在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按顺序偿还了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办理了注销登记才算债权消灭。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注销后债权也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