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应对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
行为具备以下要件的,可以判断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2、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3、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
具备以下要件的,可以判断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客体是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2、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 3、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有以下惩罚: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传染病流行区人民的
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传染病是指由于致病性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立克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含义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而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对于涉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犯罪分子,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犯罪。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