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订立遗嘱时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律师可以是遗嘱见证人。律师只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既不是继承人,也不是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就可以接受遗嘱人的请求作为见证人,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个由遗嘱人、代书人和
亲属是否能做遗嘱见证人视情况而定。 符合以下条件的亲属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见证能力,即未成年或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成年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2、不属于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的人。 3、与继承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
取决于该亲属和继承遗产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律师可以做遗嘱见证人的。但若该律师已经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范围内人员的,不得作为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
订立遗嘱时有以下人员不能作为见证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下人员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订立遗嘱这些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1、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不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不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民法典》规定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都有继承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可以做遗嘱见证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以下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继承人、受遗赠人;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
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