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4
遭遇信息泄露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个人还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根据法律规定,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军事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应当在有关范围内公布,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的原则: 1、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具体人员; 2、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限定到机关、单位,由机关、单位限定到具体人员。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是指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允许合法知悉的人员范围,在可
国家秘密一经产生,就应当按照规定在载体上做出标志。国家秘密的标志由三部分组成: 1、国家秘密的密级:绝密、机密、秘密; 2、国家秘密的标识“”; 3、保密期限:年、月,特殊情况也可以是长期。 具体标志的形式为:从左至右:密级+标识+保密期限
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大队结合部门实际加强源头治理,凡涉及使用数字证书的全体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一律签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承诺书》。健全公安信息网查询使用审批制度,非经批准不得擅自向社会提供公安工作信息和应用系统数据,严禁上传至互联网、微信
近年来,公民的个人信息被大量泄漏,使得诈骗、骚扰频发。对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于《刑法修正案(九)》中加以修改。行为人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以窃取等方式取得公民个人信息,且构成情节严重条件的都触犯本罪,情节严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