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1、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理赔有异议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过调解依然达不成赔偿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部门或者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提起复议。对于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自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议。如果受害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怀疑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责任认定,有权利要求上一级交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决有意见,觉得不合理的,可以在收到判决文书之后的三天时间里跟相关的上级机关去申请重新审核,并以文书的方式去提出这个申请。在申请书中应该要写明重新审核的原由和不同意见的具体说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管部门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对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对鉴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再收到伤残鉴定结论之日后三日内,申请重新伤残鉴定。如果经县级以上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以重新进行伤残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