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借款利息应该写入借条。借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是借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贷款人不能向借款人主张利息。
借条上利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的,出借人主张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要约定利息,则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借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与身份证一致,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XXXX整,即¥XX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个月,利率为每月 XX,利息共计人民币XX整,即¥XX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不能主张支付利息。非自然人之间借款,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1)第一、我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只需返还本金,无需返还利息。 但是,这并不代表任何时候都不需要返还利息,
借条上没写利息起诉后可要。依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借款期间利息的,借款人无须支付利息。贷款人起诉之日视为催告之日,自借款人逾期还款之日可以开始计息,逾期利息总计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借条没写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所以,您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
利息2分的借条应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借款的币种、数额;借款的用途;借款的利息;以及还款的时间、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