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无权代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2、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或善意相对人予以撤销的,该合同无效,善意相对人可以请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合同或承担赔偿责任。
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债务人不知道债权转让的,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转让行为对债权人和受让人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
债权转让的权利效力,具体如下: 1、内部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 2、对于债权人和受让人来说,债权转让的实现意味着债权转让人退出了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 3、对外效力,即债权对债务
转让债权债务人不同意转让仍有效。转让债权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不需要获得债务人的同意。法律规定,债权转让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情形: 1、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协议; 3、协议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当事人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1、恶意串通转让股权损人利益的协议无效。 2、违反公司章程规定。 3、违反公司法规定。 4、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是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但是如果该无权代理行为可以构成表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