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小区物业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对于物业企业的较大问题的,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物业管理处。物业公司归物业管理处管,物业管理处有些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些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物业公司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属的,各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
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的城市设立在城管局,有的设在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主要包括:公共设备及相关场所、绿化、道路等内外部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的部分,如地基、承重墙、楼板、屋顶、廊道等,这些都属于社区财产的管辖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
物业为公司的上级管理单位为当地县级房管局,也有些地区将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成为住建局,那么物业部门的管理机构就是住建局。一般来说,县级房管局的物管科负责辖区内所有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的标准的制定、物业公司的注册、职责规定以及资质审定,并组织小
房管局物管科。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如果业主与物业产生纠纷,首先可以与物业自行协商解决问题。其次还可以请政府的主管行政部门调解。当事人也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后,如果问题还未被解决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综上,物业纠纷可以找政府行政部门,物业管理部门或
小区物业归政府的房管局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
物业管理不合理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解决。发生普通物业纠纷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投诉;物业收费纠纷可以向市、区物价部门投诉;物业断水断电、不合理占地纷可以向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物业电梯问题可以向技术监
租赁纠纷也就是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调解解决,一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调解。还可以仲裁解决,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