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诉讼参与人的范围: (一)“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二)“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三)“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 法定诉讼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是民事实体法规定的亲权和监护权,因此,法定代理权的取得与监护权的取得同步。 另外,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消灭与监护权的丧失也同步。引起监护权消灭的情形包
专利诉讼代理人分为律师和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承办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委派的专利代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二)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三)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
专利诉讼代理人是指能够就提供专利事务咨询、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相关事务、接受聘请等相关事务,进行专利代理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等人员。
诉讼代理人:是以当事人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以当事人名义代表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代表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包括代为诉讼和代为诉讼。代为诉讼,如代为起诉、提供证据、陈述事实、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代为诉讼,如代为应诉、代为答辩、代为接受对方的付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法定诉讼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是民事实体法规定的亲权和监护权,因此,法定代理权的取得与监护权的取得同步。 另外,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消灭与监护权的丧失也同步。引起监护权消灭的情形包括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委托代理人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到两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即为民事诉讼代理人。可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依法包括以下人员:1、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2、律师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
委托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在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 (1)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权来源于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行为。 (2)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权的大小取决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授权
股东代表诉讼被告的范围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立法虽然没有对“他人”的范围进行明确,但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其他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也应该解释为包括在“他人”之中。所以凡是对公司实施了不正当的行为从而对公司负有民事责任的人,在公司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代理人的范围: 1、律师;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4、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代位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的一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方式,就称为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