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
我国各个省份的高温费的发放时间是不一致的,有四月就开始发放的,也有五月、六月或者是七月才开始发放的,一般来说,地理位置越偏南的省份,发放高温费开始的时间就越早。
高温补贴不是政府补贴,而是由政府下发通知由用人单位进行发放,没有最高标准但是有最低的限制。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部分
第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4元。 第二是挂钩调整。按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每年增加基本养老金二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调整。15年以上25年以下部分,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三元。26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要是不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的。
江苏省的高温补贴是六月到九月。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如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样的高温天气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33℃以下的情况下作业,没有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到该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或拨打举报投诉进行举报。
无锡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无锡市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月每人3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无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