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首先需要看该房产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不予分割,仍属于原当事人所有,但是共同还贷的部分,应当补偿给另一方。如果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先由夫妻双方
离婚房产公证程序如下: 1、当事人准备材料。离婚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上面注明该房产分割细则); (2)已经公证的的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判决文书中有房产归属的条款; (3)住房房产证、契税证、
如果夫妻离婚,但是房屋归属方就是房产证上的人,那么就不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不是归属方的名字就要办理过户手续。首先要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还需要办理析产公证,然后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夫妻离异办理析产公证的,免个人
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一直到宣告判决之前,有权撤回起诉,但是能不能撤诉,由人民法院来决定。通常情况下,只要符合下面所说的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 1、申请撤诉的人为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其法
在离婚过程中,也可以进行房产的赠与。但是需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来做出不同的判断。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想要实现财产的赠与,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才能够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换句话说,想要赠与给其中一方或者第三方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应当先签署房产
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有: 1、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法院原则上会将孩子判给母方抚养,因此,如果母亲争取抚养权,这一点最为有利; 2、夫妻双方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情况,无法经济独立,不能给孩子基本的生活条件,或者基本没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的情况,不能
离婚房产这样办理: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然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所需材料,材料必须符合登记机关的要求,不符合的,登记机关可以要求补交的,登记机关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符合过户登记条件的,应当为双方当事人办理过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即婚姻法第三十一条和三十二条规定的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存在分居离婚的方式。男女双方因为感情不和长时间分居,分居超过两年的,是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形。由于长期分居离婚的,离婚双方一样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自愿离婚,
离婚财产的分割如下: 1、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法院处理离
一般情况下,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
协议离婚的内容应包括: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孩子和哪方生活,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对孩子的抚养费﹑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
离婚孩子如何分配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讨论,具体应当结合孩子的年龄以及父母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孩子属于未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母亲一方直接抚养为原则。换句话说,女方更容易得到未满
单方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感情破裂的材料,证明身份关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