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被告人可以当辩护人。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第32条对辩护的方式与辩护人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被告人除自己行
可能宣告无罪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
被告人享有的辩护权包括哪些: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三、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
一、可以进行做无罪辩护的情形有: 1、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 2、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3、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5、被告的行为是基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而为。 6
我国刑法规定,可以做罪轻辩护的情况一般有很多种:首先是十四周岁到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该减轻或者从轻进行处罚,但是不能判处死刑。对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些精神病人,如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犯病的时候犯罪。因为过失犯罪进行辩护以及因为假想防卫或
刑事责任方面的罪轻辩护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提起公诉,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项条件,缺少上述三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2人作为辩护人。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有: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是可以拒绝指定辩护的。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依法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或者也可以由法院依法再次为其指定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