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一、正卷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1.立案审批表;2.行政处罚决定书;3.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4.送达回证;5.听证笔录;6.证据材料;7.财物处理单据;8.其它有关材料。 二、副卷应当按下列顺序装订: 1.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
工程挂靠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的罚款。工程挂靠经营是指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建筑资质进行工程施工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建筑资质进行工程施工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但是工程挂靠不合法。
1、有权机关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处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有权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3、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是一种简单易行的行政处罚程序,指在具备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由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且当场执行的步骤、方式、时限、形式等程序的过程。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1、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
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一般行政处罚的程序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 1、立案; 2、调查取证; 3、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8、强制执行。
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所以法院应该判决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 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发出听证告知书的公安机关的法制办公室书面提出听证要求; 2、听证申请人以邮寄挂号信方式提出听证要求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 3、听证申请人直接送达听证申请的
依照属地管辖确定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确定了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所谓“违法行为发生地”,亦称违法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发生地和发现地。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