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或自诉人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追诉的活动,案件管辖尤其是级别管辖与被告人联系最为密切,对管辖权异议的要求也最为强烈,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首先享有管辖异议权。被害人也是刑事诉讼当事人之一,也有权对刑事诉讼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申请程序中的问题如下: 一、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方式。管辖权异议申请方式目前尚无规定,无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以,能否在答
管辖权异议答复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
管辖权异议裁定再审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民事再审案件的再审审查: (一)管辖错误和管辖权异议; (二)最高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再审审查要点。 二、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案件再审审查中的审查原则。
行政管辖权基本含义是“听审和裁决”的权力。在英国它始终是一个使用不严格,含义非常模糊的概念。英国法院对于行政机关的管辖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管辖权是指行政机关所具有的一切行政权力。狭义管辖权指行政机关对于某事是否具有处理和决定的权力。
超过答辩期后,当事人即使提起管辖异议,人民法院也不予审查其管辖权异议申请,但人民法院仍可依职权对案件管辖进行审查,若发现该案违反级别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应依职权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且该移送裁定已经作出即发生效力,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