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是: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法律效力消灭。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一、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凡保险合同订明的保险期限届满时,无论在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以及是否得到过保险赔付,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合同按时终止。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
保险合同终止的效力: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险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获得保险保障的,要重新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方式是: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险业务,投保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有效。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合同的效力认定: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险业务,投保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有效。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法依法成立后就自动生效,变更后的条款只对变更后的时期发生效力,不能追溯到修订之前并发生效力,当然你们双方也可以约定生效,全凭意思自治。
双方协商签订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合法有效,但免责条款内容为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这两类免责条款无效。
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存在,其生效的前提是主合同生效,所以当主合同无效之后,保证合同也会随之无效。
违反保险法的合同一般不可以撤销,应认定为无效。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依法进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保险法强行性规定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且自始无效,不可以撤销。但如果是没有违反保险法强行性规定,且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合
看具体情况而定。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人们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应以无偿为原则,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约
中止保险合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保人逾期未缴纳保险费的期限已超过60天,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60天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60天未缴纳保险费; 2、投保人逾期未缴纳保险费的,即投保人在支付第一笔保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包括: 1、保险合同期的限届满; 2、保险合同因全部履行,保险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金赔偿或付义务而消灭; 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仅指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 4、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