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
死缓满两年后可以减为无期,实际服刑期最少不少于12年。根据中央政法委发布规定,具体实际执行刑期为: 1、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2、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低于二十五年; 3、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的二分之一。 有立功
减刑和假释并不冲突,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刑,能否减刑取决于罪犯的日常表现,是否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等。只要满足假释的条件,减刑后仍可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实际执行十三
派出所问话不能超二十四个小时。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减刑不得超过刑期的一半,也就是至少要服刑两年刑期;法院判决四年,看守所以羁押一年七个月,剩余二年五个月会在监狱执行;如果是按法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在判决执行之日起就可以申请,如果是减最多的,那在监狱服刑五个月就可以出来了。
判死缓可以减刑,具体内容如下: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 4、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重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但能延长多长时间没有具体规定。
留置盘问的最长时间是24小时。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留置盘问的最长时间是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至48小时。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
判三年一般最多能减刑一年半,具体要根据当事人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根据法律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三年的最少要坐牢一年半才可以刑满释放出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有期徒刑最多减刑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说判刑6年的可以减刑三年,超过三年的是有可能出来的。 一、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