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为:改赠与行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抚养;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损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撤销赠与的法律规定如下:撤销赠与是指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在受赠人主观上存在损害赠与人一方的故意,客观上实施的相应的侵害行为等情况下,所享有的使赠与合同归于无效的权利。
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 第一,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第二,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第三,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第四,只能在赠
赠与撤销的情形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
赠与合同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1、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无需任何理由。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情形有哪些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受到
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其中将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是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为房地产受赠人。赠与房产的条件有六点,分别是: 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八种,具体情形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