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一)减刑的程序: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 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
(一)减刑的程序: 1、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而只能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建议。 2、对罪犯适用减刑的决定权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使。基层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对罪犯适用减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审理减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
1.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
关于减刑假释的具体规定:罪犯如果有重大立功等减刑情节,可以减刑;但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罚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
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
减刑假释的规定:一、适用减刑假释规定的主体为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需要有重大立功表现、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三、减刑有次数和期限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可以超过九个月。四、被判处五
关于减刑假释的规定有: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刑。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
减刑、假释裁定后看守所一般应当及时发给罪犯减刑、假释证明书。即看守所收到人民法院假释裁定书后,应当办理罪犯出所手续,发给假释证明书,并于三日内将罪犯的有关材料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减刑、假释裁定后看守所如何处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前,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撤回减刑、假释建议书;在减刑、假释裁定生效后,看守所发现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应当书面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裁定建议。看
假释无期徒刑的减刑规定: 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3、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4、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5、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6、对国家和
罪犯虽然犯罪被判刑了,但是在监狱里面也是有机会能够减刑假释,关键是看犯罪嫌疑人懂不懂得改造,能否积极的应对减刑假释。对于罪犯符合刑法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