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人民检察院处理行政申诉案件的程序是:立案、审查、提请抗诉、出庭。行政申诉案件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一)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二)必要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三)核查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 (四)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五)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检察院退侦2次后应当释放当事人或者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程序,后期如果在犯罪事实成立的情况下,可以立即逮捕处理,具体情况下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退侦最多只能两次,否则就需要释放当事人。
1.立案 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条件如下:1、案件中存在民事权益纠纷。人民检察院抗拒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纠纷的案件。无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抗诉。此外,当事人
一、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二审抗诉) 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的具体程序是:检察院将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资料,检察院在收到申诉书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送达是否受理通知书。如果作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日起7天内作出以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下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
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
检察院不受理案件的,那么可以从收到决定的10日内,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其他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需要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清楚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从作出不立案决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