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当事人起诉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一般要由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但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在原告地法院提起,或者在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
离婚是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在异地需要离婚的,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的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一方当事人不出席的话,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
起诉要不一定到被告人所在地。一般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有的案件也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对于下列民事诉讼案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
起诉应该到被告人所在地还是原告人所在地取决于具体案件情况,一般的管辖原则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审理,即起诉需要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但如果是法定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居住地法院审理,也就是起诉可以到原告人所在地法院。
不能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离婚起诉不是必须在被告所在地,只是一般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向法院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但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起诉是在被告所在地,但也要看具体案子。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再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通常需要到男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男方户籍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男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去对方户籍所在地,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都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