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离婚可以去被告户籍地起诉,但不仅限于户籍地法院。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在原告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可能在原告所在地也可能在被告所在地,具体如下: 一、一般地域管辖的通常规定:原告就被告原则 1、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1)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被告是法人
起诉离婚不是要到户口所在地,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起诉的,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对于以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
起诉在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如果被告经常住所地跟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起诉不一定是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如果是合同纠纷,还可以在合同履行地进行起诉。 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
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是不一样的,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的户籍所在地,一般是指父母出生时的户籍所在地,通常是家庭户口本上的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出生地和居住地没有改变,户口所在地未变更的,应与户口所在地相同。但因就业、搬迁、升学等事项,居民
起诉离婚不一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