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一般要到被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民事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如果被告经常住所地跟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由被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关于身份的诉讼等,由原告
不是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一定要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侵权诉讼,可以选择在侵权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如果是合同纠纷,可以选择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需要起诉离婚的,不需要前往户口所在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权进行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起诉离婚的,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诉讼,一般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诉讼。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向人民法院起诉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
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在原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有: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起诉离婚一般应去户籍地人民法院办理的,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一定在户口所在地。民事诉讼原则上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住所地并不是经常居住地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起诉离婚是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故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例外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对不在
不一定。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诉讼管辖,是“原告就被告”的,即一般是从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讲的欠款案,应该从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说是经常居住地起诉。 当然,欠条在法律上是一种合同,如果在欠款合同上(也就是欠条上)约定好了从原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
离婚起诉不一定要在被告户籍地。诉讼离婚的,原则上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但是住所地并不是经常居住地的,那么会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起诉离婚是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当事人起诉的,不一定要到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司法保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