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特殊情况下,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还能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所以,只要符合合同可撤销的条
如果履行完毕的合同有下列情形,还能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赠与合同经公证后一般不可以撤销,但是受赠人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
签订的空白合同可以撤销。签订空白合同损害自身利益的,当事人应当收集被骗证据,保留相关通讯记录,证明合同无效则胜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
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由于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是可以解除的。若是已经生效的合同,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法定事由,不然单方解除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也就是说会承担合同的违约责
如果第三人与案件有厉害关系或者该合同直接影响到或者害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第三人可以以原告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法院不应受理第三人的起诉。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
如果双方协商好可以无条件撤销,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
1、协商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
赠与合同经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但受赠人有法律过错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但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到达对方后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即不能撤销了。但是,如果对方当事人同意撤销则应允许撤销,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恢复原合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