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
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
是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征收下列税费: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二、课税。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1.集体经济组织对各农户被征地面积进行登记,公示无误后进行第一次分配,按承包地面积13300元/亩(土地补偿费3300元,青苗费3000元,附着物补偿费7000元)计算并支付给农户。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
办理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
国有土地被征收应当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用。同时对于土地上的房屋,应当通过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