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5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一一项审判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90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
受理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在3日内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在7日内审查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
刑事案件申诉一般不会再加罪,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同一案件既有申诉又有检察院抗诉则可以加罪。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
刑事案件,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进行上诉的话,那么是不会加刑的。即对于犯罪嫌疑人本身的上诉,法院是不可以进行加刑的,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法的审判原则。但如果是检察院进行上诉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这一步家属需要做以下准备: 1、收集与诉讼主张有关的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 2、不熟悉法律法规的,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代理案件。 刑事案件已由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家属尚未为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应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限制是:检察院的审查期限是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的,审查起诉的时间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1.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
如果一个案件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形,检察院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要求其补充侦查,或者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案件;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或者直接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检察院抗诉后不会重判。需要注意: 1、本案存在民事权益纠纷。人民检察院抗拒的案件,必须是民事权益纠纷的案件; 2、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中,检察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民检察院不能对尚未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不能对当
看具体情况定。检察院的审查结案期限一般为一到一个半月,然后有起诉需要的,检察院还要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期大致还需要两个月,然后才会出来判决结果。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七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并提出重新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建议。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重新侦查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
各地人民检察院办的案子是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还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诉不受理时,可以向上一级的检察机关继续提出申诉,上一级的检察机关应该受理当事人的申诉请求并且作出裁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交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