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5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书,并附全案证据。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法庭审判:人民法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一般都会提审嫌疑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发表意见。 在审
人民检察院受理抗诉案的条件为: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可知,检察院受理抗诉抗诉案件的条件如下:1、检察院仅在认为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才会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若想申请检察院抗诉,必须在收
量刑检察院是不参与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
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下列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我国检察院的主要工作是对各类案件进行一个整体全面的审查,并对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刑事自诉案件中,由于其告诉处理的原则,检察院可以根据相关证据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调解,根据其调解结果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是否
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是都会递交检察院。只有是公诉案件,且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才会移送到检察院。 满足前述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二个月内对案件侦查完移交检察院。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法院可以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对于抗诉的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即否定检察院刑事的抗诉。
自诉案件检察院一般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由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人民检察院不参与刑事自诉案件起诉。但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告诉,同时自诉案件进行再审、检察院进行抗诉的,检察院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