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首先,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遵从意思自治优先,也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在法律规定的几个连接点选择管辖法院。但如果选择管辖法院的约定不明确或者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规定确定管辖。其次,如果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即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类型的房屋买卖纠纷,应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不属于。专属管辖一般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也即专属管辖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为依据。尽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但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
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未履行,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
包房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当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选择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属于。首先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的案由,是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相关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的规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
发生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标准: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遵循意义自治优先,即合同双方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几个连接点选择管辖法院; 2、管辖法院的约定不明确或者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的,管辖权的协议无效,管辖权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3、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